中共江南区委员会 江南区人大常委会 江南区人民政府 政协江南区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社区服务
计划生育工作

一、办理计生《服务手册》

1、需办理者可在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或单位办理,同时需提供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夫妇二寸合影相片2张,再婚者还应提供离婚判决书,工本费4.5元。

2、填写申领《服务手册》审批表,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参加南宁市计生服务中心举办的优生优育学习班,领取优生优育学习证。

4、女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发放《服务手册》。

二、办理二孩《生育证》送审材料及程序

1、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孕检证明、女方1寸相片2张,属再婚者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以及一孩出生(医院)证明;属第一孩病残照顾生育二孩者,提交南宁市计生委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的证明文件。

2、到社区申领并填写《生育证》审批表;

3、孕检(非农业人口到市计生服务中心检查);

4、女方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审核并盖章;

5、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城区计生局审批。

三、免费提供育龄群众避孕药具,不定期免费为育龄妇女妇检。

四、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需办理者提供结婚证、《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证》、婴儿出生证明、节育措施证明;

2、到女方现居住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申领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

3、按审批表内容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4、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

5、女方现居住地所在城区计生局审批发放。

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提供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相片三张;

2、申请人到原户籍地所在居委会或单位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由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江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江南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E-mail:jiangnaninfo@nanning.gov.cn  电话:4826077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