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政协主席 杜惠南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大力提倡领导干部"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自己经过近三个月的学习、查摆,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对存在的不足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现结合自己岗位职责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党组会、主席会议、政协常委会,坚持政协重大工作安排、人事调整、重大经费开支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积极性,支持和鼓励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做好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要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自觉做好走访联系委员和委员所在单位工作,认真了解委员生活、工作情况,尽力为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自觉做好委员(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积极参加所联系委员小组活动。在调研、视察和委员小组活动中注意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
三、增强责任心和执行力。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虚心学习兄弟县(区)政协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城区政协实际,统筹考虑城区政协工作。要认真开好每周主席办公会,半年、年终委员小组工作总结会。指导和督促机关各部门和委员小组按计划开展工作。
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学习自觉性,积极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好班子成员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自觉参加政协机关支部学习。每年至少写一篇调研和理论文章。
五、秉公用权,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纪委和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在委员和委员所在单位报销个人任何开支。自觉遵守机关经费管理制度。
六、坚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注意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摆脱低级趣味;克己慎行。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持择善而交。坚持从小事做起,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