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 (二)组织、协调城区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发布城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城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城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五)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督职能。(六)监督工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七)对城区“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八)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 以 回
电话: 0771-4882784